[投影之窗消息]
2012年伦敦奥运盛会落下帷幕,全世界的目光一起聚焦“伦敦碗”,分享着这十六天的精彩。欢乐而荣耀是本届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的评价。对于不能到现场的观众,在奥运期间如何远在伦敦的奥运亲密接触?作为2012伦敦奥运会全球合作伙伴宏碁电脑,
近期为广州网友带来一场震撼激情的奥运足球之夜,邀请广州网友与旗下新光源投影机K750体验一场空前的奥运足球盛宴!
本次主题为“激情盛夏
宏碁投影机为您开启奥运新“视”界”体验会中,宏碁激光LED新光源投影机K750在百寸大屏上直播奥运会决赛巴西对战墨西哥的现场盛况。看球经历是进球瞬间的心跳,每一个瞬间都不容错过。宏碁K750家用激光LED混合光源投影机,是全球首款1080P混合光源投影机,对比度达到100000:1,亮度达到1500流明,满足普通家庭的光线环境需求。
宏碁投影机产品部产品经理陈星先生讲解 |
出席本次活动的宏碁投影机产品部产品经理陈星先生,为网友们介绍K750的主要产品特性。宏碁投影机在LED投影机领域处于行业领先位置,技术领先,产品线丰富,性价比最高。旗下已经有5款新光源投影机上市。K750作为全球首款1080P
新光源投影机,相比传统光源投影机,K750的色域范围提升85%,对于大场景的画面表现力很占优势,其次2万小时的寿命,正常使用能够十年以上,节约了后期维护成本。后续体验中网友也能切身体会这款家用投影机带给大家的卓越画质表现力。
网友积极参加现场互动回答问题 |
家用投影机接驳蓝光投放设备,已经成为家庭的重要娱乐内容。活动前,宏碁K750为大家展示了蓝光影片《铁甲钢拳》的精选片段,让到场网友更为深刻得体会新光源众不同的色彩表现力,100000:1的超强对比度,1080P
的分表率,精确的展示灰暗的拳击场上每一个细节,画面营造出铁甲钢拳的紧张氛围。
精彩的球赛拉开帷幕,号称“足球王国”的巴西和第一次杀进奥运会的墨西哥球队之间上演了精彩对决。绿茵草地,直播中宏碁K750投影机细腻清晰的画面,全程展示了两支球队的每一次表现,从梦幻的开局到球员快速的反应瞬间。
网友积极参加现场互动回答问题 |
活动期间,主持人为到场的网友准备了一些关于宏碁和奥运会的问题,同时也准备了精美的礼品。有趣的互动环节让各位网友满载而归!同时现场的气氛也是异常火爆!
宏碁K750投射在百寸大屏上进行《2012伦敦奥运会》游戏的射箭项目比赛,网友们都摩拳擦掌,纷纷跃跃欲试,气氛相当热烈。展示区的宏碁奥运纪念版的一体机Z7750,也成为吸引网友关注的的热点。
网友全神贯注的观看球赛直播 |
在本次体验会不仅展示了宏碁K750等新光源家用投影机,还同时展示了宏碁笔记本产品V3以及平板电脑A510,显示器P238HL。在中场休息时,空闲的网友们还兴致勃勃地研究试用起宏碁各系列产品。
网友们品尝着酒水小食,享受此刻奥运会难忘之夜。参与了预测比分环节,随着裁判员的终场哨声,比赛结束了,凭借墨西哥的两枚进球,最终以2:1战胜了巴西队,获得了2012伦敦奥运男子足球决赛冠军。同时我们的比赛竞猜活动也就此揭晓。同时幸运抽奖环节为网友准备多重惊喜。
中场游戏互动环节 |
精彩的体验活动落下帷幕,广州的网友收获的不仅仅是奥运会的欢乐,也深入体验宏碁投影机K750的应用优势,卓越的色彩,精细的画面。资深的影音发烧友小袁还特别咨询了K750的购买细节,对LED画面表现赞不绝口。2012年的伦敦奥运带来的欢乐告一段落,对于每一个热爱影音娱乐的朋友来说,精彩的生活将无限延续。宏碁LED新光源投影机也将为大家展示更多美好的视觉体验!
关于Acer宏碁
Acer宏碁公司成立于1976年,以打破人与科技的藩篱为使命;目前,Acer宏碁是全球第二大个人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品牌。有利于共同获利且可持久运行的“渠道业务模式”是Acer宏碁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石,而多品牌行销策略则有效地,在全球市场整合Acer宏碁、Gateway、Parkard
Bell、eMachines及方正电脑等五个品牌。Acer宏碁致力于设计环保型产品,并与供应商协作建立绿色供应链。Acer宏碁为成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全球合作伙伴深感自豪,其中包括温哥华2010年冬季奥运会及伦敦2012年奥运会;Acer宏碁集团在全球拥有8000名员工,2010年的营收达到199亿美元。
宏碁在全球投影机市场已经耕耘多年,具备行销全球的品牌实力,中国作为战略市场。依据2012年上半年PMA数据,宏碁投影机全球排名已经达到第四位,泛亚地区第二。宏碁投影机旗下产品线分布广泛,2012年发布全球首款1080P新光源投影机,成为新光源领域的领军品牌。在家用,商教等细分领域,也具备核心优势,力图为消费者带来更加精彩的视觉体验!
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acer-group.com/。
© 2010 Acer公司。版权所有。Acer和“Acer”标识为Acer公司的注册商标。其他商标,注册商标和/或服务标识,标明的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的,均为其各自所有者之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