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之窗专栏]
距《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自2018年3月底施行已经4个月了。野蛮成长的社会娱乐市场迎来规划化发展时代。
受到娱乐互联网化的影响,自2014年起,社会娱乐市场进入新一轮升级改造,KTV
行业首当其冲,在提供多元化娱乐方式方面大胆尝试,引入MINI影院模式。短时间内,在国内几个地区发展迅速,湖南、山西、江苏、广东等省份发展尤其突出,独立的点播影院业态也开始出现,并呈现猛增态势。短短2年,全国用于社会娱乐市场的高清投影放映设备投放就超过50000台。主管部门对点播影院的定义是,指在电影院和流动放映活动场所之外,为观众观看自选影片提供放映服务经营活动的文化娱乐场所。市场形态体现中,连锁影吧、会所、书吧、咖吧等更是花样百出。行业发展还带来的知识产权等各种复杂问题,市场规范可不容缓。
《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的首次实施,规定中的几点非常明确:首先放映设备、放映质量和计费系统符合电影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所设单个影厅的银幕宽度不超过6米,观众有效座位数不超过20个;省内点播院线所辖点播影院数量不少于30家,跨省点播院线所辖点播影院数量不少于60家。点播影院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点播院线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点播影院不得放映所加入的点播院线发行范围之外的影片;点播影院放映和点播院线发行的影片,应当依法获得电影公映许可;点播院线发行的影片,应当依法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其在点播影院放映的授权。几条重磅规定,大大提高了点播影院从业门槛,对于连锁经提出限定,同时必将改变影像设备在社会娱乐市场的销售模式与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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