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采市场体系,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投影之窗报道】 第四季度,财政部发布: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采市场体系,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通知表示,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各级预算单位在政采中,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切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内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凡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可依照相关规定提起质疑和投诉。